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 桓公初報破殷荊州,曾講論語,至“富與貴,是人之所欲,不以其道得之不處”。玄意色甚惡。
子言之:“君子之道,辟则坊与,坊民之所不足者也。”大为之坊,民犹逾之。故君子礼以坊德,刑以坊淫,命以坊欲。 立权度量,考文章,改正朔,易服色,殊徽号,异器械,别衣服,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。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:亲亲也,尊尊也,长长也,男女有别,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05 1:51:46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