庾道季雲:“思理倫和,吾愧康伯;誌力強正,吾愧文度。自此以還,吾皆百之。” 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
岁凶,年谷不登,君膳不祭肺,马不食谷,驰道不除,祭事不县。大夫不食粱,士饮酒不乐。 何晏七歲,明惠若神,魏武奇愛之。因晏在宮內,欲以為子。晏乃畫地令方,自處其中。人問其故?答曰:“何氏之廬也。”魏武知之,即遣還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05 17:00:11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