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子不服暗,不登危,惧辱亲也。父母存,不许友以死。不有私财。 贫者不以货财为礼,老者不以筋力为礼。
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 林公道王長史:“斂衿作壹來,何其軒軒韶舉!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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