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初報破殷荊州,曾講論語,至“富與貴,是人之所欲,不以其道得之不處”。玄意色甚惡。 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
羅君章曾在人家,主人令與坐上客共語。答曰:“相識已多,不煩復爾。” 王戎雲:“與嵇康居二十年,未嘗見其喜慍之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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