邾娄定公之时,有弒其父者。有司以告,公瞿然失席曰:“是寡人之罪也。”曰:“寡人尝学断斯狱矣:臣弒君,凡在官者杀无赦;子弒父,凡在宫者杀无赦。杀其人,坏其室,洿其宫而猪焉。盖君逾月而后举爵。” 有子盖既祥而丝屦组缨。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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