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 卞令目叔向:“朗朗如百間屋。”
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 取半以下为投壶礼,尽用之为射礼。司射、庭长,及冠士立者,皆属宾党; 乐人及使者、童子,皆属主党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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