绳艺雨欣(弘霞庆子绳艺)


  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  子云:“夫礼者,所以章疑别微,以为民坊者也。”故贵贱有等,衣服有别,朝廷有位,则民有所让。子云:“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家无二主,尊无二上,示民有君臣之别也。”《春秋》不称楚越之王丧,礼君不称天,大夫不称君,恐民之惑也。《诗》云:“相彼盍旦,尚犹患之。”子云:“君不与同姓同车,与异姓同车不同服,示民不嫌也。”以此坊民,民犹得同姓以弒其君。

绳艺雨欣(弘霞庆子绳艺)

  君子知至学之难易,而知其美恶,然后能博喻;能博喻然后能为师;能为师然后能为长;能为长然后能为君。故师也者,所以学为君也。是故择师不可不慎也。《记》曰:“三王四代唯其师”此之谓乎!
  王右軍少時,在周侯末坐,割牛心啖之。於此改觀。

绳艺雨欣(弘霞庆子绳艺)

|紧缚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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