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 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
王孝伯言:“名士不必須奇才。但使常得無事,痛飲酒,熟讀離騷,便可稱名士。” 名子者不以国,不以日月,不以隐疾,不以山川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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