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。 或问曰:“冠者不肉袒,何也?”曰:冠,至尊也,不居肉袒之体也,故为之免以代之也。
謝公道豫章:“若遇七賢,必自把臂入林。” 周鎮罷臨川郡還都,未及上住,泊青溪渚。王丞相往看之。時夏月,暴雨卒至,舫至狹小,而又大漏,殆無復坐處。王曰:“胡威之清,何以過此!”即啟用為吳興郡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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