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 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
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 管寧、華歆共園中鋤菜,見地有片金,管揮鋤與瓦石不異,華捉而擲去之。又嘗同席讀書,有乘軒冕過門者,寧讀如故,歆廢書出看。寧割席分坐曰:“子非吾友也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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