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曰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 何晏七歲,明惠若神,魏武奇愛之。因晏在宮內,欲以為子。晏乃畫地令方,自處其中。人問其故?答曰:“何氏之廬也。”魏武知之,即遣還。
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 諸阮皆能飲酒,仲容至宗人閑共集,不復用常杯斟酌,以大甕盛酒,圍坐,相向大酌。時有群豬來飲,直接去上,便共飲之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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