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 邾娄定公之时,有弒其父者。有司以告,公瞿然失席曰:“是寡人之罪也。”曰:“寡人尝学断斯狱矣:臣弒君,凡在官者杀无赦;子弒父,凡在宫者杀无赦。杀其人,坏其室,洿其宫而猪焉。盖君逾月而后举爵。”
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御而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人一等矣!” 王孝伯問謝公:“林公何如右軍?”謝曰:“右軍勝林公,林公在司州前亦貴徹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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