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为人子之礼:冬温而夏清,昏定而晨省,在丑夷不争。 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 謝公在東山畜妓,簡文曰:“安石必出。既與人同樂,亦不得不與人同憂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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