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不三世,不服其药。 李廞是茂曾第五子,清貞有遠操,而少羸病,不肯婚宦。居在臨海,住兄侍中墓下。既有高名,王丞相欲招禮之,故辟為府掾。廞得箋命,笑曰:“茂弘乃復以壹爵假人!”
是月也,命有司修法制,缮囹圄,具桎梏,禁止奸,慎罪邪,务搏执。命理瞻伤,察创,视折,审断。决狱讼,必端平。戮有罪,严断刑。天地始肃,不可以赢。 王戎雲:“與嵇康居二十年,未嘗見其喜慍之色。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4-11-22 1:28:35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