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令善於清言,而不長於手筆。將讓河南尹,請潘嶽為表。潘雲:“可作耳。要當得君意。”樂為述己所以為讓,標位二百許語。潘直取錯綜,便成名筆。時人鹹雲:“若樂不假潘之文,潘不取樂之旨,則無以成斯矣。” 簡文雲:“劉尹茗柯有實理。”
子夏问诸夫子曰:“居君之母与妻之丧。”“居处、言语、饮食衎尔。” 登城不指,城上不呼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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