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有殡,闻远兄弟之丧,虽缌必往;非兄弟,虽邻不往。所识其兄弟不同居者皆吊。天子之棺四重;水兕革棺被之,其厚三寸,杝棺一,梓棺二,四者皆周。棺束缩二衡三,衽每束一。伯椁以端长六尺。
殷中軍道右軍:“清鑒貴要。” 曾子之丧,浴于爨室。大功废业。或曰:“大功,诵可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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