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贺取妻者,曰:「某子使某闻子有客,使某羞。」
天子之哭诸侯也,爵弁绖缁衣;或曰:使有司哭之,为之不以乐食。天子之殡也,菆涂龙輴以椁,加斧于椁上,毕涂屋,天子之礼也。 或问曰:“冠者不肉袒,何也?”曰:冠,至尊也,不居肉袒之体也,故为之免以代之也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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