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大為吏部郎,嘗作選草,臨當奏,王僧彌來,聊出示之。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,王大甚以為佳,更寫即奏。 从母之夫,舅之妻,二夫人相为服,君子未之言也。或曰同爨缌。
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 故曰:“新宫火,亦三日哭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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