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宫绛之妻之姑之丧,夫子诲之髽曰:“尔毋从从尔,尔毋扈扈尔。盖榛以为笄,长尺,而总八寸。” 王丞相有幸妾姓雷,頗預政事納貨。蔡公謂之“雷尚書”。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 張驎酒後挽歌甚淒苦,桓車騎曰:“卿非田橫門人,何乃頓爾至致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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