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君无故,玉不去身;大夫无故不彻县,士无故不彻琴瑟。士有献于国君,他日,君问之曰:“安取彼?”再拜稽首而后对。
二郗奉道,二何奉佛,皆以財賄。謝中郎雲:“二郗諂於道,二何佞於佛。” 或以方謝仁祖不乃重者。桓大司馬曰:“諸君莫輕道,仁祖企腳北窗下彈琵琶,故自有天際真人想。”
|紧缚者
GMT+8, 2025-06-05 8:56:29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