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有服,宫中子不与于乐。母有服,声闻焉不举乐。妻有服,不举乐于其侧。大功将至,辟琴瑟。小功至,不绝乐。 殷中軍廢後,恨簡文曰:“上人箸百尺樓上,儋梯將去。”
敬慎重正而后亲之,礼之大体,而所以成男女之别,而立夫妇之义也。男女有别,而后夫妇有义;夫妇有义,而后父子有亲;父子有亲,而后君臣有正。故曰:昏礼者,礼之本也。 王夷甫自嘆:“我與樂令談,未嘗不覺我言為煩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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