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 酒:清、白。
良冶之子,必学为裘;良弓之子,必学为箕;始驾者反之,车在马前。君子察于此三者,可以有志于学矣。 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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