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之丧,将祭,而昆弟死;既殡而祭。如同宫,则虽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,主人之升降散等,执事者亦散等。虽虞附亦然。自诸侯达诸士,小祥之祭,主人之酢也哜之;众宾兄弟,则皆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众宾兄弟皆饮之,可也。凡侍祭丧者,告宾祭荐而不食。 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
王僧恩輕林公,藍田曰:“勿學汝兄,汝兄自不如伊。” 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,泣血三年,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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