汝南陳仲舉,潁川李元禮二人,共論其功德,不能定先後。蔡伯喈評之曰:“陳仲舉強於犯上,李元禮嚴於攝下。犯上難,攝下易。”仲舉遂在三君之下,元禮居八俊之上。 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
未廢海西公時,王元琳問桓元子:“箕子、比幹,跡異心同,不審明公孰是孰非?”曰:“仁稱不異,寧為管仲。” 鼓:○□○○□□○□○○□,半;○□○□○○○□□○□○:鲁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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