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 客問樂令“旨不至”者,樂亦不復剖析文句,直以麈尾柄確幾曰:“至不?”客曰:“至!”樂因又舉麈尾曰:“若至者,那得去?”於是客乃悟服。樂辭約而旨達,皆此類。
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 为人臣之礼:不显谏。三谏而不听,则逃之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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