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服者,所从亡则已。属从者,所从虽没也服。妾从女君而出,则不为女君之子服。礼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;其为妻也,与大夫之适子同。父为士,子为天子诸侯,则祭以天子诸侯,其尸服以士服。父为天子诸侯,子为士,祭以士,其尸服以士服。妇当丧而出,则除之。为父母丧,未练而出,则三年。既练而出,则已。未练而反,则期;既练而反,则遂之。 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。郗重熙曰:“相王好事,不可使阿訥在坐。”
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。及居母喪,姑當遠移,初雲當留婢,既發,定將去。仲容借客驢箸重服自追之,累騎而返。曰:“人種不可失!”即遙集之母也。 有人語王戎曰:“嵇延祖卓卓如野鶴之在雞群。”答曰:“君未見其父耳!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16 5:08:45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