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 孝子不服暗,不登危,惧辱亲也。父母存,不许友以死。不有私财。
王安豐遭艱,至性過人。裴令往吊之,曰:“若使壹慟果能傷人,浚沖必不免滅性之譏。” 贺取妻者,曰:「某子使某闻子有客,使某羞。」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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