奔丧者非主人,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。奔丧者自齐衰以下,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,免麻于序东,即位袒,与主人哭成踊。于又哭、三哭皆免袒,有宾则主人拜宾、送宾。丈夫妇人之待之也,皆如朝夕哭,位无变也。 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阮籍當葬母,蒸壹肥豚,飲酒二鬥,然後臨訣,直言“窮矣”!都得壹號,因吐血,廢頓良久。 畢茂世雲:“壹手持蟹螯,壹手持酒杯,拍浮酒池中,便足了壹生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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