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 王戎雲:“與嵇康居二十年,未嘗見其喜慍之色。”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 諸阮皆能飲酒,仲容至宗人閑共集,不復用常杯斟酌,以大甕盛酒,圍坐,相向大酌。時有群豬來飲,直接去上,便共飲之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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