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 王丞相作女伎,施設床席。蔡公先在坐,不說而去,王亦不留。
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 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|紧缚者
GMT+8, 2025-06-04 22:33:58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