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 王子敬問謝公:“林公何如庾公?”謝殊不受,答曰:“先輩初無論,庾公自足沒林公。” |
|麻绳缘
GMT+8, 2024-11-22 1:38:06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