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 贺取妻者,曰:「某子使某闻子有客,使某羞。」
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。 劉尹目庾中郎:“雖言不愔愔似道,突兀差可以擬道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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