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祭不惰。祭服敝则焚之,祭器敝则埋之,龟策敝则埋之,牲死则埋之。凡祭于公者,必自彻其俎。 礼也者,反本修古,不忘其初者也。故凶事不诏,朝事以乐。醴酒之用,玄酒之尚。割刀之用,鸾刀之贵。莞簟之安,而稿鞂之设。是故,先王之制礼也,必有主也,故可述而多学也。
孫秀降晉,晉武帝厚存寵之,妻以姨妹蒯氏,室家甚篤。妻嘗妒,乃罵秀為“貉子”。秀大不平,遂不復入。蒯氏大自悔責,請救於帝。時大赦,群臣鹹見。既出,帝獨留秀,從容謂曰:“天下曠蕩,蒯夫人可得從其例不?”秀免冠而謝,遂為夫婦如初。 或问曰:“死三日而后敛者,何也?”曰:孝子亲死,悲哀志懑,故匍匐而哭之,若将复生然,安可得夺而敛之也。故曰三日而后敛者,以俟其生也;三日而不生,亦不生矣。孝子之心亦益衰矣;家室之计,衣服之具,亦可以成矣;亲戚之远者,亦可以至矣。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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