谋于长者,必操几杖以从之。长者问,不辞让而对,非礼也。 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或問林公:“司州何如二謝?”林公曰:“故當攀安提萬。” 王夷甫自嘆:“我與樂令談,未嘗不覺我言為煩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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