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 世目楊朗:“沈審經斷。”蔡司徒雲:“若使中朝不亂,楊氏作公方未已。”謝公雲:“朗是大才。”
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 孫承公雲:“謝公清於無奕,潤於林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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