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本绳艺(新编编绳艺)


  王東亭到桓公吏,既伏閣下,桓令人竊取其白事。東亭即於閣下更作,無復向壹字。
  非从柩与反哭,无免于堩。凡丧,小功以上,非虞附练祥,无沐浴。疏衰之丧,既葬,人请见之,则见;不请见人。小功,请见人可也。大功不以执挚。唯父母之丧,不辟涕泣而见人。三年之丧,祥而从政;期之丧,卒哭而从政;九月之丧,既葬而从政;小功缌之丧,既殡而从政。曾申问于曾子曰:“哭父母有常声乎?”曰:“中路婴儿失其母焉,何常声之有?”

一本绳艺(新编编绳艺)

  王敬豫有美形,問訊王公。王公撫其肩曰:“阿奴恨才不稱!”又雲:“敬豫事事似王公。”
  山公舉阮鹹為吏部郎,目曰:“清真寡欲,萬物不能移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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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麻绳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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